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成功后,假如需要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请按以下办法操作: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后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检查报名信息的认定状况。若是待审核确认,则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若是其他状况,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将你的数据状况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资格类型分以下3种状况:
将非国家统一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的,仅需按如下办法完成修改:进入修改界面,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相应的考试合格信息。之后再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将国家统一考试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
第1步:先将请选择考试形式的选项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并进行提交。
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修改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有2个考试合格证明,需要修改用另一个考试合格证明用于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
第1步:先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国家统一考试选项改选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并进行提交。
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需要的考试合格信息,再确认相应的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检查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